區段徵收v.s市地重劃之比較
1.何謂區段徵收
區段徵收乃為政府依據都市計畫之規劃、開發新市區、或依特定目的事業之需要,將一定區域內的私有土地全部徵收,重新加以規劃、整理、開發,並興建必要的公共設施後,將可建築用地一部份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按一定比例領回或優先買回,一部份由政府讓售給國宅或其他需地機關建設使用,剩餘土地辦理公開標售以償還開發成本。與市地重劃一樣,是一種綜合性的土地開發措施。
區段徵收v.s市地重劃之比較
1.何謂區段徵收
區段徵收乃為政府依據都市計畫之規劃、開發新市區、或依特定目的事業之需要,將一定區域內的私有土地全部徵收,重新加以規劃、整理、開發,並興建必要的公共設施後,將可建築用地一部份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按一定比例領回或優先買回,一部份由政府讓售給國宅或其他需地機關建設使用,剩餘土地辦理公開標售以償還開發成本。與市地重劃一樣,是一種綜合性的土地開發措施。
政府持續打房,住宅買氣明顯受到影響,部分資金流向不受奢侈稅限制的農地買賣,帶動中部地區包括台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等靠近市區周邊的農地,近兩年來買氣超夯,農地售價跟著水漲船高。
以台中市潭子區為例,隨著74號快速道路全線通車,靠近40米崇德路兩旁的農地,目前每坪已喊到17、18萬元;此外,彰化市東區農地,因有市地重劃的利多題材,近兩年來吸引投資客與建商爭相卡位,農地每坪售價由2、3萬元上漲到5、6萬元,漲幅達1倍以上。
公同共有的不動產因各共有人權利持分不明,故依法不能處分(買賣、贈與、設定等行為),惟有將共有關係改變成分別共有後,各共有人才能處分該不動產。
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農業用地因繼承或受贈免稅取得後,承受人於五年內移轉或未繼續作農業使用者,須補繳原免徵之遺產稅或贈與稅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內政部於100年6月2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00724765號令修正「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」,其中針對農業用地因繼承或受贈取得後,五年內移轉或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申請登記時,由稅捐稽徵機關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上加蓋「另須補繳原免徵之遺產稅」或「另須補繳原免徵之贈與稅」戳記者,免附追繳稅款繳清證明書。